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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谈落实 |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推动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09-15 17:57:19 字号:

学《条例》· 谈落实 |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推动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编者按:红麓融媒体推出《学〈条例〉·谈落实》专栏,展现全省党校系统以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指导,推动事业发展的实践与思考。本期刊发娄底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 市社会主义学院)校长(院长)蒋天海的文章《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推动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飨读者。

党中央修订并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时代党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擘画了新时代党校事业的崭新蓝图,是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娄底市委党校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扛起职责使命,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始终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不断提升办学治校水平,奋力谱写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争先创优贡献党校力量。

坚持党校姓党,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

党校姓党,是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此次《条例》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党校职能定位、总体要求和目标原则,并明确将“坚持党校姓党”列为首要遵循。娄底市委党校将深入学习领会《条例》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决策部署。

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条例》强调“各级党委是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兼任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的党委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娄底市委将坚持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党校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到党校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其他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计划有序落实。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力度,确保专职教师比例达到40%的要求;支持党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将基本培训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更好保障培训正常运转,逐步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扎实推进政治建校。《条例》要求“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丰富了政治建校的内涵,将党的政治属性、政治使命和政治要求熔铸进党校办学的灵魂与根基,擦亮了党校鲜明的政治底色。娄底市委党校将始终把政治建设置于党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统筹推进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的常态化开展,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全体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着力强化系统联动。党校教育和办学治校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提升党校事业发展的整体功能,就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同、整合资源力量。《条例》指出“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近年来,娄底市委党校在实施校(院)委成员联系县市党校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全市党校系统教学科研协作攻关,实施课程体系联建、科研咨政联动、师资队伍联培,稳步推进全市党校系统一盘棋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省委党校中青班异地混编教学,与兄弟市州党校开展交换办学,与涟钢党校开展合作办学,系统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提升。下一步,将按照《条例》要求,牵头制定好全市党校(行政学院)业务工作规划,对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科研、智库建设、师资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育、学科共建、发展共谋、能力共提的协同工作格局。

聚焦为党育才,着力提升基本培训质效

《条例》要求“党校(行政学院)根据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要求,开展好基本培训和其他重要培训”,各级党校要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基本培训牵引带动作用,持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效。

优化班次设置。《条例》明确了开展基本培训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定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要培训对象、主要班次和学制。2024年以来,娄底市委党校按照全国全省党校校长会议和中央、省委文件精神,立足本地干部队伍实际,科学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的对象、内容、方式、学制、周期等关键要素。在此基础上,按照新的要求,结合培训需求实际,对学制进行了适当调整,对原有班次进行了优化,增加4期科干班,同时,开发干部调训管理系统,对应训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了应训尽训。下一步,娄底市委党校将按照《条例》要求和干部培训需求,进一步优化、设置好各类班次,尽量扩大受益面;用好干部调训管理系统,避免重复培训、多头调训和多年不训,做到全员培训、全面覆盖、全周期实施,推动基本培训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构建课程体系。《条例》明确“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应当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娄底市委党校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的主题主线,开发1+18个专题,形成了“总论+分论+特色”的课程体系。坚持把党性教育作为教学主要内容,通过开设党性教育论坛、开展系列集体活动、进行案例教学等方式,构建了系统完备、特点鲜明的分享式党性教育体系。在现有16个能力素质教学专题的基础上,创新开设实践式课堂,组织学员走入生产工作一线,在实践中沉浸式参与、全过程体验,全面提升学员履职能力。下一步,将继续落实《条例》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重中之重;深入挖掘本地红色资源,开发一批党性教育精品课;持续打造习近平经济思想、生态文明思想、文化思想娄底实践基地;编印娄底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系列地方特色教材;继续用好、完善好实践式课堂,不断提升基本培训的系统性与实效性。

提升培训保障。《条例》要求“加强网络培训平台建设,用好网络直播课堂、在线课堂等教学模式”。娄底市委党校积极融入全省党校系统“一盘棋”工作格局,落实省委党校“1162”常态化协作机制,主动融入“三库两网两平台”建设,完成市县两级党校175名优秀师资、192门优质课程和47个案例的“三库”建设;依托“网上党校”开展按需点课;利用“虚拟教研室”云备课平台统筹资源,组织开展“线上云备课+线下微赛课”活动,实现系统资源共建共享。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信息化赋能基本培训,有序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好“三库两网两平台”,不断推动优质资源在全市党校系统共享,提升全市党校系统整体教学水平。

聚焦为党献策,不断提高科研咨政水平

《条例》对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进一步凸显了党校科研工作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的根本导向,为新时代党校履行为党献策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化理论阐释。《条例》要求“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近年来,娄底市委党校坚持把“有组织科研”贯穿到科研咨政工作全过程,明确科研工作任务,实施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制定出台《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时动态发布各级各类科研资讯,产出科研成果267项,其中专著12本,公开发表论文112篇,实现了量质齐升。下一步,将按照《条例》要求,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校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马克思主义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推出更多优质的学术论文和理论阐释文章。

打造智库品牌。《条例》要求“党校(行政学院)决策咨询工作应当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推动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发挥好智库作用”。近年来,娄底市委党校通过常态化开展周一政策研读会、“思享会”等品牌活动,持续提升教研人员的政策敏感度和理论储备;出台《调查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创新建立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机制,成效明显,近三年累计形成决策咨询报告59篇,获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67次,其中42篇次被批转相关部门转化应用。下一步,将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材料谷”建设、“三钢三电”“七大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共同富裕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更多有价值的对策建议。

搭建咨政平台。《条例》指出“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应当面向社会,加强与党委和政府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的合作交流”。近年来,娄底市委党校主动对接上级党校智库平台,融入全市调研工作大局,承接、选定科研和决策咨询重点选题方向,开展对策研究,2024年校(院)获评全市调查研究工作先进单位。下一步,将按照《条例》要求,找准党校工作与党委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娄底实践,认真研究制定好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规划;以课题为纽带整合、聚变智库资源,密切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市职业技术学院、市社科联、市科协等各类智库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动不同层级智库纵向贯通,不同领域智库横向协作,努力拿出更多高质量、有影响的决策咨询成果。

聚焦从严治校,努力增强管理服务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校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结合起来,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条例》提出“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是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

坚持严以治校。《条例》强调“把从严治校的要求贯彻到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规校纪,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原则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近年来,娄底市委党校全面落实从严治校办学基本方针,坚持最严格的政治标准、学术标准、教学标准、管理标准,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依托巡视巡察整改,修订完善15项制度并狠抓落实,抓实考核考评,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教职工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有效提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落实,严格执纪问责,着力营造浓郁的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

坚持严以治教。《条例》指出“党校(行政学院)教师承担着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和党员的重要责任,应当坚持教育者首先受教育,严格要求自己”。近年来,娄底市委党校在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外出授课审批等制度,加强教师管理的同时,通过推进实施《事业人员教研咨一体化激励机制暂行办法》,落实教师集训制度,实施“青蓝工程”,举办全市党校系统师资培训班,开展教学技能大比武、科研大比武、决策咨询大比武活动,组织教师外出培训等,有力提升教师整体教学水平。下一步,将突出政治素质考察考核,把政治要求贯穿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管理始终,持之以恒加强教师纪律约束和教育管理,强化教师队伍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重把好“引进、从教、退出”关口。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健全系统化、常态化的教师培养体系,通过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实践调研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全面提升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教学科研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坚持严以治学。《条例》要求“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坚持从严要求,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果。”近年来,娄底市委党校全面加强学员“三率”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从严治校要求全面加强主体班学员在校封闭管理的暂行规定》,“三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同时,将学员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监管范围,把学员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学员管理更加规范有效。下一步,将按《条例》要求,把严格学员管理作为政治训练的重要保障,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督管、学员部主管、带班老师具体管、班支两委自我管的四级管理机制,实现对学员学习情况的动态监测。加强对学员培训情况的考核,做好与市委组织部、学员派出单位的协调配合,将学员培训表现作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具有娄底特色的学员管理模式,切实提升管理效能和培训质量。

来源:红麓

作者:蒋天海

编辑: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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